招标信息

国家级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嘉吉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南侧地块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2025-04-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级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海开审发【202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嘉吉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南侧地块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老江堤北、长阳路东侧地块;

2.1.2工程概况:为招商引资、土地挂牌等需要,需对老江堤北、长阳路东侧地块进行土地平整及填土。

2.1.3合同估算价:1983764.47元

2.1.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对老江堤北、长阳路东侧地块进行土地平整及填土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1.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5月12日09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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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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