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闽光新能源156万吨焦化转型升级项目配套粉碎机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2025-04-24
1.询价条件

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就山西闽光新能源156万吨焦化转型升级项目配套粉碎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国内合格报价人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西闽光新能源156万吨焦化转型升级项目配套粉碎机改造项目。

2.2 询价范围:询价人156万吨焦化转型升级项目配套原粉碎机需进行改造,现拟新购1台额定生产能力450t/h+5%的粉碎机,出料粒度要求≤3mm >88%且≤1mm >50%,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报价人负责本项目所需的改造方案、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性能测试、验收,直到设备交付正常投用及质保维护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3 交货地点: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唐兴镇上石村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粉碎机到货。

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山西省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要求,以要求高者为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报价人应为粉碎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代理书(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及设备制造商相关资格文件;一个设备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

3.3 报价人需提供2022年1月至报价截止时间,至少1套已完成的生产能力≥450t/h且出料粒度≤3mm >88%的粉碎机供货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及设备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中须体现生产能力及出料粒度情况。若合同及相关验收证明材料无设备特征可提供图纸或技术附件等补充说明资料,所提供的业绩均应清晰、可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5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3.7 报价人应当委托本单位的员工办理报价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报价。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12时,(节假日照常发售)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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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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