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煤(邵武)煤业有限公司萤石精粉运输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4
萤石精粉运输服务(二次)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 萤石精粉运输服务(二次)  

1.2 招标人: 福煤(邵武)煤业有限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招标项目概况: 福煤(邵武)煤业有限公司和福能三爱富(浦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由福煤(邵武)煤业有限公司统一招标,中标单位分别与福煤(邵武)煤业有限公司和福能三爱富(浦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项目运输路线为暂估路线,合同期限内以招标人实际需求运输路线为准,结算价到达合同价或服务时间到期合同终止。

1.6 中标人数量及中标份额:一家。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运输路线为暂估路线,合同期限内以招标人实际需求运输路线为准,结算价到达合同价或服务时间到期合同终止。  

2.2 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2年;

2.3 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完成招标人每次下达的运输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道路普通运输),须提供复印件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2)财务要求: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明,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明证书。

(6)其他要求: /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4日00:00:00时至 2025年4月30日23: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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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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