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西站及怀兴四站日常保洁委外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24本招标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西站及怀兴四站日常保洁委外服务招标采购(二次),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西站,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西站及所辖中间站委外保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2包:怀兴四站日常保洁委外服务;
服务期为: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服务地点:廊坊北站、廊坊西站、礼贤站、大兴机场站津兴场。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2包:怀兴四站日常保洁委外服务;
3.1.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符合招标项目,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机场、铁路车站、地铁站、医院等大型交通枢纽或公共设施的保洁或物业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
(9)投标项目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项目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09:00至2025年4月30日17: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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