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人保财险湖北省十堰市分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4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湖北省十堰市分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1.2 预算金额:19万元/两年

1.3采购范围:人保财险湖北省十堰市分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拟选择一家单位提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的安保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项目性质:服务

1.6服务期:2年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承诺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承诺函。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

由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3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2.6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9其它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4月25日至2025 年4月30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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