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咨询(含安全性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24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咨询(含安全性评价)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起于本溪市本溪县连山关镇接丹阜高速,向南经丹东市凤城市青城子镇、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石庙子镇、黄花甸镇、大房身镇、苏子沟镇、兴隆街道,在岫岩县西南方向卡巴岭接入丹锡高速,利用既有丹锡高速向南约19公里至雅河街道邱家堡村,向西南经前营镇、龙潭镇、新甸镇、大连市庄河市仙人洞镇、太平岭乡,终到光明山镇接入庄盖高速。项目路线全长174公里,利用既有丹锡高速19公里,新建155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规划布设新建互通式立交11座(4座枢纽、7座一般互通)、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4处、监控通信站4处、收费站7处。
2.2采购范围
1.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咨询工作,提交概算、预算审查专项报告。设计咨询工作包括全专业(主体工程路桥隧、交安、房建、绿化、机电)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咨询审查,同时包括设计单位编制的其他相关文件和报告成果审查;机电工程的咨询成果满足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要求。
2.审查初步设计阶段设计风险评估报告;
3.进行现场旁站地勘咨询,编制初勘、详勘的地勘咨询报告;
4.编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
5.勘察设计咨询工作执行国家部委和辽宁省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和指导意见,配合发包人编制《公路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方案等。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后合同执行完毕止。
2.5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供应商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
1、近5年(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完成过1条里程在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的高速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监理)项目业绩;
2、近5年(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完成过1座特大桥梁和1座长隧道的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监理)项目业绩。特大桥梁、长隧道业绩可以在同1项业绩中,也可以在2项业绩中。
注:1项业绩可以同时满足以上多项要求。
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近5年(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担任过1条里程在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的高速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监理)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3.1.5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响应时,对于联合体的相关要求自动带入)
3.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27日23时59分……下载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8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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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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