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花溪区燕楼一期风电场项目涉及花溪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大气、噪音专项评估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4

项目概况

花溪区燕楼一期风电场项目涉及花溪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大气、噪音专项评估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花溪区燕楼一期风电场项目涉及花溪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大气、噪音专项评估报告编制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花溪区黔陶乡等地;建设规模为62.5MW,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最终机型及单机容量应通过设备招标确定),新建110KV升压站1座;项目总投资:36428.00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333.33元;

最高限价:81333.33元;

服务内容:本项目风景名胜区生态、大气、噪音专项评估报告编制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场区、临时道路、永久道路、升压站、集电线路、送出工程以及涉及花溪区风景名胜区或其他风景名胜区环境敏感区域。要求按照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涉及花溪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大气、噪音专项评估报告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专家评审,最终提交满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批要求的生态、大气、噪音专项评估报告。

服务期:从采购人通知开始相关工作之日起6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半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6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近半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6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起(含0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节点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截图上必须显示时间),其中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进行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北京时间):请于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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