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涉案车辆拖移、停放保管服务项目采购(四)招标公告

2025-04-24
项目名称: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涉案车辆拖移、停放保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00.00万元,本限价包含特大型车辆、大型车辆、小型车辆、四轮以下机动车辆、四轮以下机动车辆,(其中最高单价为:特大型车辆500元/辆、大型车辆300元/辆、小型车辆240元/辆、四轮以下机动车辆100元/辆、非机动车辆50元/辆)。超过此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为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涉案车辆拖移、停放保管服务项目。涉案车辆的停放保管服务是指泗洪县公安局委托第三方对依法扣押、扣留的涉案车辆保管的工作模式。涉案车辆拖移服务是指泗洪县公安局委托第三方将依法扣押、扣留的涉案车辆从车辆所在地清障拖移至指定地点的工作模式。

本项目拖车范围涵盖为泗洪境内,各乡、场、镇、街道、城区等。

拖车数量按照特大型车辆140辆/年、大型车辆600辆/年、小型车辆2500辆/年、四轮以下机动车辆1000辆/年、非机动车辆1000辆/年测算。涉案车辆拖移费用按照实际完成拖移辆次计费,与清障救援、拖移里程等因素无关。车辆类型计费标准按照对应车辆类型中标价计算收费(含拖车费、法定期间停车费及保管费):特大型车辆500元/辆、大型车辆300元/辆、小型车辆240元/辆、四轮以下机动车辆100元/辆、非机动车辆50元/辆计算。以上计费标准含现场拆除等费用。(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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