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兖矿新疆能化物资分公司2025年煤化工漆膜滤油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招标人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已被批准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兖矿新疆能化物资分公司2025年煤化工漆膜滤油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1.3项目编号:SNZ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具体明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标段等见下表:

标段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是否允许中间商、代理商

使用单位

交货地点

交货期

标段一

漆膜滤油机

1

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翠竹路1666号

合同签订后后45日内

2.1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设备/材料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2技术协议中无交货期或交货时间已超当前时间的按“合同签订后后45日内”。

2.3结算方式:货到后出卖人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买受人挂账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货款,次月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货款,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30%货款,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支付方式均为6个月期银行电子承兑汇票。上述付款方式为标准付款方式。

买受人可支付较短期限电子承兑汇票,根据支付金额的 4%(年化)利率和不足 6 个月的天数进行付款折让;可支付电汇, 根据支付金额的 4%(年化)利率进行付款折让;可提前支付, 按照提前期限,根据支付金额的 4%(年化)利率进行付款折让。(最终以合同为准)。

2.4本次报价为13%税率含税含运费落地交货价,合同最终结算价格为落地到货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必须是对应标包生产厂家,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对生产制造该产品所需的资质、资格要求,同时在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水平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国家法律法规对产品的包装、运输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也必须满足其要求;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与该产品相应的资质证件、相关检验报告等,如:(产品合格证书、安标证、防爆证、煤安证、3C认证等相应资质证件)。

3.5 投标方必须具有超过5台同类设备成功运行的业绩,以证明安全可靠。(在投标书技术文件中列出业绩清单,清单中包括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工况、设备规格、投运日期、运行状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提供业绩使用单位设备使用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23:55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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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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