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电脑中频治疗仪等)三次招标公告

2025-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电脑中频治疗仪等)(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000.00元

采购包1(手术器械):

采购包预算金额:9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95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0100-手术器械

手术器械

1(批)

耐用性好,安全稳定等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95,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3)投标人针对“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4-24 至 2025-04-3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5-15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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