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瓶装氧气及液氧采购的采购公告

2025-04-24
项目名称:瓶装氧气及液氧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555922.21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555922.21元/年

采购需求:采购瓶装氧气及液氧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货物类项目,合同累计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续签合同实质性内容与首次签约的实质性内容一致,最多续签一次,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网站查询投标人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5、投标人其他证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和2类2项),(属于委托营运的,须同时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范围包含医用氧,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点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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