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米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壮大—农副产品电商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采购公告(二)采购公告
2025-04-2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7.27924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采购预算金额的85%;最后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小田变大田”改革;详见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编制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120日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近6个月内投标人任意1个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报名项目负责人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示人事证明;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保险证明。
4.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评标当日,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登录后查看)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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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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