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贵阳院科左中旗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批55万千瓦项目场内道路及风机基础工程施工分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24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科左中旗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批55 万千瓦项目

1.2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概况:科左中旗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批55万千瓦项目拟选场址位于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东北部,项目中心位置距离科左中旗旗政府直线距离约为40.0km。场址内有国道G334经过,数条乡村道路经过,适合运输施工原材料及大型设备,交通较为便利。本风电场风能资源良好,适合风电场建设。

本期为科左中旗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批55 万千瓦项目(风电工程),项目业主为内蒙古电投新能源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拟新建 200MW风电,配置82.5MW/165MWh储能,安装20台8.34MW和4台8.3MW 机组,同期新建一座220kV 升压站。采用一机一变的方式(每台风机配置一台变压器)将风机电压升至35kV 电压等级,经8 回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最终以1 回220kV 线路接入珠日河500 千伏变电站。配套建设35kv集电线路、进风电场道路、进升压站道路、检修道路、储能等工程。

1.4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6成交人数量: 1 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为科左中旗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批55 万千瓦项目场内道路及风机平台、风机基础工程施工,包含24个风机吊装平台(风机编号F01~F24),24个风机基础(风机编号F01~F24),场内道路及场内改造道路(场内和场外道路分界点详见表2.1-1);场内道路空障改造施工,环水保工程等。采购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2.1.1场内道路及平台施工

(1)场内道路新建及进场改造道路施工;负责工程建设期风场自建道路、原有乡村道路等工程所需全部道路的维修、扩建、清障、恢复,并承担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路基、路面、道路防护、道路排水、附属设施、电力及通信改造、空中障碍物迁改,施工期场内道路维护、以及工程移交前场内道路维护保通、清雪工作等。

(2)道路大件运输保通保畅,包含但不限于采取牵引等措施,配合风机、塔筒运输单位将风机运输到风机平台。

(3)风机吊装平台施工作业,包含但不限于平台开挖、修筑(含平台软基处理、围栏等)排水设施修筑、防护设施修筑等。

表2.1-1 场内和场外道路分界点

序号

位置

经度

纬度

备注

1

太平川收费站行驶30.5公里处,村村通与土路交汇处

122.97267

44.43018

业主现场指定界定点1

2

太平川收费站行驶33.0公里处,G334国道与土路交汇处

122.96524

44.4051

业主现场指定界定点2

3

太平川收费站行驶45.8公里处,村村通与土路交汇处

123.01587

44.35769

业主现场指定界定点3

4

太平川收费站行驶45.8公里处,村村通与土路交汇处

123.01567

44.35823

业主现场指定界定点4

5

太平川收费站行驶45.9公里处,在建省道与土路交汇处

123.03956

44.35433

业主现场指定界定点5

6

太平川收费站行驶45.9公里处,在建省道与土路交汇处

123.03952

44.35438

业主现场指定界定点6

7

太平川收费站行驶46.7公里处,在建省道与土路交汇处

123.04724

44.35763

业主现场指定界定点7

8

太平川收费站行驶47.3公里处,在建省道与土路交汇处

123.05516

44.36139

业主现场指定界定点8

9

太平川收费站行驶50.5公里处,村村通与土路交汇处

123.08498

44.35871

业主现场指定界定点9

10

太平川收费站行驶51.7公里处,在建省道与土路交汇处

123.09509

44.37927

业主现场指定界定点10

11

太平川收费站行驶52.2公里处,村村通与土路交汇处

123.09696

44.38880

业主现场指定界定点11

12

太平川收费站行驶52.6公里处,村村通与土路交汇处

123.09651

44.38957

业主现场指定界定点12

2.1.2风机及箱变基础

(1)预应力锚栓组合件的场内装卸车、场内转运、保管、取样检测及安装;

(2)预埋铁件及支撑(包括沉降观测点埋件)的制作安装作业;

(2)钢筋制安作业;

(3)风机及箱变基础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工程、混凝土模板工程、钢筋混凝土浇筑、二次高强混凝土灌浆、基础防腐、养护、回填,混凝土、取样、样品养护、送检,沉降观测点埋设、基准点制作、施工期内风机基础的沉降观测;

(4)基础接地及甩头引出作业(不含接地网)。

2.1.3 环水保

(1)场内道路、集电线路区、升压站内外、弃渣场及风机平台、临建区域等扰动区域进行场地整治、工程拦挡与防护施工、植被恢复及养护,使临时施工占地和施工扰动区域植被覆盖率达到水土保持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及土地复垦验收要求并通过水环保验收;

(2)环保、水保、复垦等验收时包含监测、监理、验收服务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植被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养护工作,对未成活及枯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2.1.4其他

(1)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其他工程内容,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工程量清单表中未列出,但为完成本标段所必须的实施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购买保险、资料整编、竣工归档等)及除甲供材料外所有材料的采购均由响应人负责。

(2)试验检测:负责材料常规检验、工器具和设备材料特殊检验试验费(包括原材、半成品检验、设备检验、工器具检验、锚栓抽检等项目涉及的所有自检项目和委托检验项目),检验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质检标准,并承担全部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试验检测单位需征得发包人同意,检查验收等,并承担工程范围内质量监督检查相关协调费用;负责吊装平台及地基承载力检测并出具报告;

(3)征租地:永久征地工作由采购人负责,永久征地范围为: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检修道路,永久征地补偿款由采购人支付,响应人负责永久征地协调和地上附着物等清障工作,并承担清障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响应人负责临时征地工作,临时征地范围包括不限于:光伏场区外的风机吊装平台、风机箱变区域、检修道路两侧、转弯半径、错车平台、设备临时存放场地等为满足本项目全部施工所需要的临时征地区域,所发生的临时征地补偿款全部由响应人承担。响应人负责以上区域内的临时占用草原、临时占用林地、临时占用土地和林木采伐证等手续办理工作,手续办理费用全部由响应人负责,所需缴纳的植被恢复费、耕地占用税、复垦保证金和复垦报告编制费等全部费用由响应人承担;响应人负责土地所属乡镇苏木、嘎查村的协调工作,协调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负责临时征地涉及的青苗补偿、用地测量、植被恢复及复垦、地上附着物、临时建构筑物、坟墓、网围栏、地下管线、电力设施及线路、电缆、光缆等的拆除、安装、迁移、保护和协调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负责施工范围内道路、吊装平台的日常维护、洒水降尘、堆土苫盖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响应人负责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林木砍伐和清理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

(4)负责风电场测量控制网的统一测设、复测、维护和管理,负责风电场自施工期至移交生产验收前的风机基础的沉降观测,并出具沉降观测报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响应人负责);

(5)负责各项施工手续办理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负责穿越(跨越)道路、铁路、桥涵、电力设施、通讯线路、道口、沟渠、河道等相关手续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负责场内各类标识标志拆除、恢复及手续办理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负责入场道路所需的全部道路通行权和在公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涉路工程行政许可证,并承担全部费用;

(6)负责风电场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卸车、清洁、保管、保养及检测验收;负责设备临时存放及二次倒运;负责吊装平台及临时存放场地的征租、修整及植被恢复等,相关全部费用由响应人承担;

(7)负责风电场和升压站的环保验收及备案、水土保持验收及备案等工作;负责风电场的安全设施验收及备案、职业卫生验收及备案、档案验收、节能验收工作;负责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局等)联合验收,取得批复文件,并承担全部费用;

(8)响应人根据现场地质条件,负责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检修道路等施工降水及相关专项方案编制,并承担全部费用。

(9)临时工程:办公生活营区、加工厂、施工供水、场内施工用电、施工道路等建设(含场地租赁、青赔、整平施工、水电接入、值班房采购安装等)、施工期看护以及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程;

(10)负责取得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并承担工程范围内创优相关协调分摊费用。

(11)负责依据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完成风电场、检修道路等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获得转序通知书,并承担会务及协调等全部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2计划工期: 2025年5月10日-2025年11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3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中旗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电力行业标准。土建单位工程优良率≥95%,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98%,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率100%,一次性通过各项专项验收。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

2.5标段/标包划分: 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如有): /

3.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响应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3.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表(新成立公司不做要求)

3.1.4业绩要求:提供近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3.1.5信誉要求:响应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6项目经理要求: 合格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费明细。

3.2 非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其他要求: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