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乌海市林荫大道南侧征收空地建筑垃圾清运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

项目名称:乌海市林荫大道南侧征收空地建筑垃圾清运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叁拾柒万贰仟零玖拾捌元整(372098元);

工期:10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磋商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材料:

1.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履约情况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磋商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磋商响应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提供磋商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乌海市林荫大道南侧征收空地建筑垃圾清运工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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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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