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邮区中心生产办公设备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邮区中心生产办公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3、项目概述:上海市邮区中心现有各类生产办公设备(含电脑、终端、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传真机等)共计1376台(邮政账765台、速递账611台),主要作为邮区中心员工在日常生产办公活动中使用场景。现用承揽合同即将履行期满,为确保生产办公设备正常使用,需对生产办公设备维修服务进行采购。

4、招标内容:生产办公设备维修服务,预算16万元/年(含维修配件、人工、交通、税收等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按实结算,不承诺满额执行,其中邮政账8.9万元/年,速递账7.1万元/年。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4)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是全新正品,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如非原厂、非全新等)导致采购人发生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和转包。

(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上海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6日,每日上午9:3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下同)……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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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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