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阳殷都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化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阳殷都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化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ZTZ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239900元

        最高限价:239900元

1.5采购需求:安阳殷都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化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1.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具有本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可以承诺函形式提供证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2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如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提供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声明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拟派该项目项目经理(物业经理)具有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或培训证书或岗位证书;

2.3.2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需提供截图。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5年 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至2025年4月 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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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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