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安阳市委员会餐厅承保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41.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安阳市委员会餐厅承保经营项目
1.2采购编号:AYZJ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404000元
1.5采购需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安阳市委员会餐厅承保经营项目(具体详见文件内容)。
1.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1.7地址:安阳市。
1.8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
2、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供应商应具有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
3.3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不办公),文件费: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四、磋商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时间:2025年5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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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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