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尚水物资有限公司PE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JD
2、项目名称:濮阳市尚水物资有限公司PE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约270万元(根据2024年数据估算,实际采购数量参照工程需要)
5、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PE管材及管件
采购数量:3家
预算金额/年:约90万元(根据2024年数据估算,实际采购数量参照工程需要)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有效期限:3年;
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9、标包划分:1个标包;
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书;
3、资格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结果应同采购文件存档;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参与投标的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1、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每天8:00—17: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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