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
项目名称: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叁仟壹佰元整(小写:¥673100.00)

合同包1   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万壹仟柒佰元整(小写:¥91700.00)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1-1

紫外线治疗仪

1台

21600.00

1-2

多功能微波治疗仪

1台

10600.00

1-3

超短波电疗仪

2台

15000.00

1-4

全胸震荡排痰机

1台

29500.00

 

合同包2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贰万肆仟捌佰元整(小写:¥224,800.00)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2-1

电动手术床

1套

30000.00

2-2

美容手术床(植发专用)

1套

35000.00

2-3

输血输液加温器(单通道)

3套

9800.00

2-4

输血输液加温器(双通道)

1套

16000.00

2-5

暖风机

8套

9800.00

2-6

转运床

3套

12000.00

 

合同包3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玖仟玖佰元整(小写:¥189,900.00)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3-1

电子支气管内窥镜

1套

60000.00

3-2

加长腹腔镜手术器械

1批

44900.00

3-3

一体式宫腔镜

2套

42500.00

 

合同包4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陆仟柒佰元整(小写:¥166,700.00)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4-1

超声波清洗机

1套

72000.00

4-2

气囊测压手持压力表

1套

2200.00

4-3

心电监护仪

2套

20000.00

4-4

双通道注射泵

4套

5000.00

4-5

抢救车

1台

3000.00

4-6

3MP医用放射影像

显示器

1台

29500.00

 

各合同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合同包合同履行期:合同履行至所有设备质保期完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填写招标文件格式: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填写招标文件格式: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招标文件格式: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填写招标文件格式: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享受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不作为本项目必要性的资格性审查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适用于纳入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采购人保留查询的权利。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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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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