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
一、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二、项目名称:广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840,000.00元)

五、采购项目的内容、交货期及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1、项目内容:医疗设备一批(详见用户需求书)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包括设备到位、安装、验收,能交付用户使用)。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方案、货物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培训、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及相关服务与一切税费等。

2)本项目不分包组,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投标人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适用于纳入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采购人保留查询的权利。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适用于纳入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1日,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工本费:300.00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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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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