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民路2号旺宏厂路面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民路2号旺宏厂路面整改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71,090.56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55,367.36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

采购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标的数量

服务地点

新民路2号旺宏厂路面整改工程

详见用户需求书

一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2.1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2.2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竣工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或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中标人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中标人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3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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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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