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商企营销中心2025年客服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4二、项目编号:CECO
三、采购内容:根据我中心业务服务外包需求,本次采购外包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卡函在途邮件跟踪、卡函客户反馈邮件跟踪两项工作。
四、采购预算:年均项目采购预算约77.9万元/年(不含税),两年合计155.9万元(不含税,据实结算)。详细预算如下:
序号 |
外包环节 |
阶梯 |
业务量(宗/月) |
拦标单价(元/宗)(不含税) |
合同期两年可外包业务量(万宗) |
合同期两年 |
合同期间年均 |
1 |
卡函在途邮件跟踪 |
阶梯1 |
0≤单量≤36000 |
0.52 |
152.8 |
78.8 |
39.4 |
阶梯2 |
单量>36000 |
0.51 |
|||||
2 |
卡函客户反馈邮件跟踪 |
阶梯1 |
0≤单量≤4000 |
3.17 |
24.4 |
77.1 |
38.5 |
阶梯2 |
单量>4000 |
3.16 |
|||||
合计 |
- |
- |
177.2 |
155.9 |
77.9 |
五、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注:(1)供应商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设有最高拦标单价,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或负面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1个及以上具有邮件处理相关的同类项目业绩【注: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合同标的页、体现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六)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七、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8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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