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市技师学院2025年度变配电房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4
一、采购项目编号:HLSJ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技师学院2025年度变配电房维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陆万元整)其中包1预算人民币14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肆万元整),包2预算人民币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四、用户需求书及需求: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项目服务内容

中标人

数量

包1

科教城、黄石、广汽、嘉禾和江高五个校区

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广州市技师学院科教城校区、黄石校区、广汽校区、嘉禾校区、江高校区所拥有的所有专变高低压配电设备、继电保护装置,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检修(含高压操作工具(绝缘工器具)的定期检验/试验)和操作配电室内所有10kV电压等级的设备、10kV电缆线路及其附属,另包含变压器低压侧至低压进线柜开关上端及其附属的维保工作。

1名

包2

南沙校区

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广州市技师学院南沙校区所拥有的所有专变高低压配电设备、继电保护装置,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检修((绝缘工器具)的定期检验/试验))和操作配电室内所有10KV电压等级的设备、10KV电缆线路及其附属,另包含变压器低压侧至低压进线柜开关上端及其附属。

1名

注:1.本项目各包组兼投不兼中。

2.评审顺序按照包1、包2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若投标人被推荐为包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此投标人可作为有效投标人参与包2的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采购包2的成交候选人。

3.如果出现某包组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包组内按照已确定的成交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或重新组织招标,不影响其他包组的成交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

五、供应商资格:

包1、包2: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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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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