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食堂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
3、招标内容:本项目对沈阳邮区中心浑南场地、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场地食堂服务业务外包进行采购。采购结果一主一备,服务期两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4、项目预算:319.2万元,费用由沈阳邮区中心和辽宁省集散中心分别承担,按月结算。

5、服务期限:两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

4.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7.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

8.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两年。合同期内在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项目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自接到履约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原则;

9.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等内容;

10.按照最高限价不高于预算的原则,将预算单价设为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每月13.3万元,数量为24个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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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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