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蛟河市大宗固废低碳节能绿色产业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大宗固废低碳节能绿色产业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蛟河市大宗固废低碳节能绿色产业园项目

2.2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9833㎡,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厂房9栋,办公楼1栋,员工寝室1栋,建设园区道路、绿化、管网工程及采购相关配套设备等内容。

2.3建设地点:蛟河市;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其将承担本项目全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消缺等工作;

2.5计划工期:2025年5月22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资质投标:

①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含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勘察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4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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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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