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7年独山子石化塔石化、塔二期生产检修用车服务项目招标(变更)招标公告
2025-04-24(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照原件扫描件; 5.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6.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项已累计结算金额达到100万元的汽车吊特种车辆服务合同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至少有1项业绩提供不少于100万元(含税)金额发票; 7.财务要求:2023年至2024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上述财务报表审批工作,可暂不提供。 8.项目负责人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1项吊装、运输服务项目中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且不得担任本区以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同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资料提供形式: ①带有姓名及职位信息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或盖章版的业主证明(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中的职位应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其他职位名称如“项目联系人”、“项目执行代表”等均无效); ②2024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③不得担任本区以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9.其他人员要求:配备的驾驶员至少8名为投标单位员工,全部持有经国家颁发的B2及以上(B2/A1/A2)驾驶证,其中至少5名驾驶员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Q2限流动式起重机司机),至少3人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资料提供形式: ①人员清单; ②驾驶员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③2024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截图。 10.机械设备要求: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满足塔石化生产检修用车项目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吊、货车、高空作业车、装载机、挖掘机等。其中,自有汽车吊不少于5台(至少包含25吨、50或55吨、75或80吨三种额定起重量的汽车吊)、载重30吨及以上货车不少于3台。 本项目要求在工作日期间,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在塔石化乙烯厂区常驻1台25吨吊车,吊车费用按实际工作量计算。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在塔石化乙烯厂区常驻1台25吨吊车和1台50吨吊车,吊车费用按实际工作量计算。 资料提供形式: ①提供车辆满足塔石化生产检修用车项目的要求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开标日期处于保险期内的交强险保险单扫描件,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的车辆所有人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为有效自有车辆,其中大型货运车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营运证)(若提供的载重30吨及以上货车中有类型为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则需提供等同数量的半挂车,挂车仅需提供开标时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或临时行驶车号牌,行驶证上或临时行驶车号牌上显示所有人为投标人)。以上资料缺少任意一项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车辆。 ③提供按照业主要求在甲方厂区安排常驻吊车并按实际工作结算吊车费用的承诺书。 11.其他方面的要求 : 公平竞争承诺:投标人不存在、不涉及黑恶势力,承诺公平竞争。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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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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