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除尘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1. 招标条件
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除尘器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包头第三热电厂2号机组原配套除尘设备,由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设计生产,每台机组配2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四电场为移动极板电场,运行不稳定,经常卡塞,除尘器出口排放浓度达不到设计值,现需对电除尘器四电场进行改造升级。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0MW超临界机组除尘器为西安热工研究院设计生产,为一电三袋结构电袋组合式除尘器。阳极系统振打方式为旋转重锤式单侧振打,阴极系统振打方式为电磁式振打+顶部旋转重锤式振打。运行过程中电区运行二次电流、电压偏低,电区除尘效率低,且运行不稳定,经常发生跳电场现象,影响机组运行除尘效率。本次拟对1号炉电袋除尘器电区进行改造。
2.2 装机规模:2×300MW、2×660MW
2.3工期:包头第三热电厂电除尘器改造计划45天内完成。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改造计划30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包头第三热电厂2号机组电除尘器一电场阴极系统进行阴极线改造;电除尘二、三、四电场设置防风沟型导电滤槽;第一、二、三电场阴极线全部更换;四电场宽极间距改造,同间距增大到450mm。电场有效长度为4m,电场有效宽、有效高度与前三个电场一致,更换阳极系统、阴极系统、阴阳极振打,均与前三个保持电场一致;重新进行气流模拟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对烟道导流板进行检查、检修或者更换;对侧墙板、灰斗、进出口封头等设备进行恢复性检修,全面检查,对磨损、腐蚀超标部位进行更换或补焊;灰斗、顶盖顶部吊机等利旧或改制。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炉原电袋除尘器电区及附属设备设施的检查、修复、调整、更换;利旧原整流变,将#1炉原4个供电分区改为8个供电分区;对电袋除尘器电区外顶、内顶揭顶,拆除原阴极系统及阴极振打装置,重新设计、制作、安装,增设8套阴极顶部传动、侧部机械振打系统;增加顶部两侧走梯平台及人孔门;除尘器入口均流板、灰斗及气化风系统检查检修、壳体漏风治理等。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份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电除尘器改造合同业绩(附合同首页、机组形式、机组容量、改造内容、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影印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24日9:00起至2025年5月6日17:00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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