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北石化公司2025年度烷基化油委托加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4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   烷基化油委托加工业务:从华北石化公司接收原料液化气约22万吨,经中标人自有烷基化装置加工后,按照比例返回烷基化油约17.6万吨,剩余液化气经中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销售给中标人。 2.2  服 务 期 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2.3  服 务 地 点:   河北省任丘市华北石化公司。交货分为管输和汽车装卸车。管输液化气交货地点在液化气外输交接计量表,管输烷基化油收货地点在烷基化油收油交接计量表,汽车装卸车液化气交货及烷基化油收货地点均在华北石化公司东罐区装车场。 2.4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烷基化油的产品制造商;

2.具有合格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具有排污许可证(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明);

4.自2022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具有一项在石油化工行业的委托加工业绩或液化气原料购买及烷基化油销售业绩;

5.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①④提供承诺;②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⑤以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6.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4-24 20:00:00至2025-04-29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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