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兰州石化炼油区渣油罐区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非招标(询比)采购二次

2025-04-23
项目名称: 《兰州石化炼油区渣油罐区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非招标(询比)采购(二次)
项目概况: 兰州石化公司炼油区在用渣油储罐分别位于炼油三部51/4罐区和51/1罐区、油品调合中心44/4罐区和42/5罐区,共15具储罐,库容总计14万立。罐区分布较为分散(东至14#路,西至2#路以西),远离下游加工装置,渣油回倒流量小,回倒周期长、蒸汽消耗大,储运成本高。14具渣油储罐运行年限较长,经检测,均不同程度存在罐壁、罐顶减薄严重,甚至罐顶中心位置腐蚀穿孔,储罐自身稳定性无法满足改造需求等问题。同时,部分罐区存在沸溢性液体储罐与非沸溢性液体储罐同罐组布置,储罐泡沫线及消防环管材质不符合现行标准要求等问题,44/4罐区储罐外壁与西侧铁路间距不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相关要求。 因此,需对炼油区渣油罐区安全隐患进行系统性治理,停用现有分散的4个罐区15具渣油储罐,集中新建4具30000立渣油储罐,配套建设泵棚、输送流程、DCS系统、SIS系统、数字化三维模型及安全监控系统(火焰/气体检测、GDS系统、视频监控等)及消防设施,完善管架、变配电、消防道路等相关设施,缩短渣油输送流程,降低能耗和运行成本,消除生产运行中的安全隐患。 项目采购预算资金暂定:97万元。投资来源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项目服务期限:2025年5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采购内容与范围:甲方委托乙方编制《兰州石化炼油区渣油罐区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
项目单位: 兰州石化规划处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要求: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投标人须附信息查询结果完整截图(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附查询截图且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兰州石化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被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指被兰州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以及非因业务调整、无业务往来业务退出原因导致评价不合格被兰州石化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承包商准入资格、终止市场准入资格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承包商,请于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询比价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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