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区中医院新院区消化内科设备采购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5-04-25项目编号:JXY
项目名称:余江区中医院新院区消化内科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4168866.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余购2024F001293791 | 余江区中医院新院区消化内科设备采购 | 1 | 批 | 90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到货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6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2.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2.1-2.7条投标人在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或提供相应事项证明材料,采购人在确定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投标人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 (新证不需登记表)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 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 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2.9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专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7日 00:00 至 2025年05月09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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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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