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营业大厦夜景照明维保项目谈判公告
2025-04-25(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
(六)具有同类项目经验和业绩(2022年3月至今,不低于10万元的同类服务合同至少提供1个)作为业绩证明的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应显示对方单位、项目名称、订立时间、期限、服务内容等。 | |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能力和售后服务体系;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标体系认证的优先;具有AAA级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优先。 | |
(八)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淘汰供应商禁用期及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 |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 |
(十)报名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 |
(十一)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十三)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采购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7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7名(含),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如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7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对报名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业绩匹配度、各项财务指标等)进行评分并排序,排名前7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经核实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续供应商按排名先后递补。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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