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场站主变、箱变滤油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2025-04-25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场站主变、箱变滤油服务框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位于阜新市锦州市、铁岭市、盘锦市、盖州市、朝阳市、大连市,以框架方式开展主变、箱变滤油服务工作。
服务地点:辽宁省阜新高山子、阜北、彰北、扎兰山风电场、午阳光伏电站、彰武治沙光伏电站,锦州风电场、铁岭平顶堡风电场、铁岭大兴风电场、盘锦大洼风电场、盖州青石岭风电场,朝阳龙城风电场、大连普兰店光伏电站,具体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服务期:本项目为框架合同,框架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具体以实际发生服务工作量进行结算。结算的总费用金额达到190万元,进行本合同的最后结算,本合同项下不再安排新的工作量,如超出部分,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服务期内因乙方工作不到位,导致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
招标范围:公司各场站升压站18座,主变29台,箱变1435台,因主变、箱变(包含箱变、接地变、站用变、SVG连接变)存在绝缘油化验色谱、水分、击穿电压、介损不合格情况,需开展变压器绝缘油过滤工作(详见附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场站主变、箱变滤油服务框架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
(2)投标人是变压器生产制造厂家(应提供投标人生产的任意型号变频器型试认证作为证明材料)。
3.2.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安装或滤油或检修或改造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影印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不体现的视为无效业绩),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
(2)投标人是变压器生产制造厂家(应提供投标人生产的任意型号变频器型试认证作为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安装或滤油或检修或改造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影印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不体现的视为无效业绩),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02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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