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莫桑比克公司马拉维卡本公路项目、内利项目沥青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51.1中铁二十局集团莫桑比克有限公司马拉维马拉维M5公路卡帕滕加至本加公路项目,马拉维恩切乌-察加诺-内诺-姆万扎公路(雷诺-利高伟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马拉维M5公路卡帕滕加至本加段项目经理部和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马拉维内诺至利高伟公路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中铁二十局集团公司是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中央大型一级施工企业,隶属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具有工程勘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2000年经中国商务部批准获境外贸易许可权。先后在莫桑比克、马拉维承建了多个工程项目。本次为马拉维卡本公路项目、马拉维内利公路项目所需道路道路面沥青进行招标。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马拉维M5公路卡帕滕加至本加段项目经理部和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马拉维内诺至利高伟公路项目经理部(以下称招标人)愿意就项目所需道路沥青招标。供方负责将物资运送至需方指定地址:坦桑尼亚的达累斯萨拉姆港。包装:铁桶包装。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公司合法经营证明材料。
①生产商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境外企业除外)。
②代理商(经销商)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境外企业除外)。
(2)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商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工艺、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代理商(经销商)必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授权书或代理经销证明,且其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满足本条关于生产商资格条件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三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三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沥青供应任何单证、标记标志、发票、收款、原产地、装货港等信息均应记载为不受美国制裁的国家、地区或者单位。
(9)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9时00分。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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