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预算金额(万元):81.906
最高限价(万元):76.73562
采购需求: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1年,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进行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1)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具有合格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医疗废物,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并具有合格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2)投标人如自行运输,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委托运输,须提供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委托运输协议(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24 06:00至2025-05-12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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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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