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平和县医院皮肤科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24

项目概况

受平和县医院委托,对[350628]RK[TP]2025001、平和县医院皮肤科用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平和县医院皮肤科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30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8]RK[TP]2025001

项目名称:平和县医院皮肤科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10,000.00元

采购包1(平和县医院皮肤科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1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0800-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紫外线光疗仪

1(台)

1.工作电压/额定功率:AC 100~240V 50/60Hz/120VA 2.有效照射面积:30cm²±10%3.光辐照强度:≥60mW/cm²4.峰值波长:308nm±2nm 5.光源有效时长:≥3000小时6.采用紫外线LED作为治疗光源,具有稳定性高、寿命长的特点;7.治疗头可手持操作,灵活照射;8.靶向性强,操作简单,亦可适于在家庭中治疗;9.内置MED测试程序,可方便用户自行测试;10.彩色触摸液晶屏显示,剂量或时间两种治疗模式可选,方便用户操作;11.人性化的语音提示功能,用户使用更加方便;12.多种规格的治疗手柄遮光罩,用户可根据治疗面积大小进行选择,避免多余的辐射输出;13.光源校准系统增强了仪器剂量输出的可靠性;14.指纹录入功能,方便医生快速调取患者信息;15.强大的用户管理功能,使医生更好的管理用户信息。16.可存储≥1500个病历信息,每个病历的治疗记录可存储一万条。服务要求:免费维保≥5年的,要求投标单位作出承诺,承诺内容为:在签订合同时能够提供与厂家签订的维保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的维保期限不得少于5年。验收要求:(1)、供货商和工程师要一起开箱验收;(2)、设备与中标设备一致,配件、材料等与招标要求一致,使用人员培训合格,开机使用一周后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相关材料齐全后,才算验收合格。

60,000.00

工业

1-2

A02320800-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敏感肌治疗仪

1(台)

(一)短波模块技术参数:1、输出工作频率:27.12MHz±0.16MHz 2、治疗头工作模式:非直流射频导入治疗3、治疗头材质:复合材料,非金属电极,无负极板4、治疗头的尺寸:φ12mm±10%、φ26mm±10%、φ39mm±10%5、输出功率:0-50VA,1-7档可调6、治疗时间:1-59min可调,步进1min 7、加热方式:电容电场和交变电场加热8、治疗模式:分层聚焦、分层治疗9、聚焦深度:2-4mm±10%10、触摸式液晶屏,工作时有指示,治疗结束时提醒声。11、具备过压、过载自动保护功能。(二)水氧模块技术参数:1、工作模式:水电离器脱敏治疗2、氧气浓度:≧90%(V/V)可实时显示。3、氧气流量:1-7L/min可调节,步进1L,并可实时显示。服务要求:免费维保≥5年的,要求投标单位作出承诺,承诺内容为:在签订合同时能够提供与厂家签订的维保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的维保期限不得少于5年。验收要求:(1)、供货商和工程师要一起开箱验收;(2)、设备与中标设备一致,配件、材料等与招标要求一致,使用人员培训合格,开机使用一周后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相关材料齐全后,才算验收合格。

35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登录后查看)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5-04-30 15:3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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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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