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北高新区上兰能源岛集中供热工程燃气热水锅炉及冷凝水回用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2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北高新区上兰能源岛集中供热工程燃气热水锅炉及冷凝水回用设备采购及服务,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并审管投批字(2023)18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配套资金,专项债券、银行贷款以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北高新区上兰能源岛集中供热工程燃气锅炉车间,车间内设置2×116MW燃气热水锅炉作为能源岛的调峰热源。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燃气热水锅炉116MW  2台。

  2.3招标范围:锅炉及其配套设备的卸车(卸车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确认收货前,所有质量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保运、培训、监制、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文章供货要求。

2.4交货期:中标公示结束后,45天起开始交货,75天内交货完毕。

2.5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验方式: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

3.2具备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具有至少1台≥116MW吨位燃气热水锅炉(模块化锅炉)的一年(或一个采暖季)及以上运行良好的完整业绩证明材料【供货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型号及数量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为准】。

3.4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所投设备为非试制产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主体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不接受贴牌生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且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 2025年4月25日12时00分00秒到2025年4月30日12时00分00秒 

4.2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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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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