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金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2025-04-24规模:项目占地 4324㎡,改造前日处理 1700 吨,改造后日处理工业污水达到 3500 吨, 处理后出水能够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61/24-2018)表 1 中 A 标准。 建设内容:预处理系统新增一座事故池和一座细格栅及沉砂池;生化处理系统新增一座AA0生 物池,并将现状 CASS 池改造为 AA0 生物池;深度处理系统新增一座平流二沉池、一座高效澄 清池、一座活性炭滤池(应对工业污水)、一座臭氧接触池(应对工业污水),将现状清水池和 中间池改造为接触消毒池:污泥系统新增一座斜板污泥浓缩池、一套污水脱水机;臭气处理系 统新增一套离子除臭设备及管道;辅助设施新增配电间等;厂外污水管网铺设钢筋混凝土管 16.6 公里,管径 500mm;新增一套中水回用系统,配套建设中水管网8 千米等。本项目招标 范围为以上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台区金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金台区金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证明;
2)施工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 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近一年(2024 年 03 月至 2025 年 3 月)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资料,项目总负责人可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
②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 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近一年(2024 年 03 月至 2025 年 3 月)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资料;③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 师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近一年(2024 年 03 月至 2025 年 3 月)缴纳的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证明资料;
4)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 1 项,或施工类似业绩和设计类似 业绩各自不少于 1 项。类似业绩须提供近三年的(2022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证明资料以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
5)信誉要求:
①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为联合体全体成员)信誉良好,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申请人,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设计、施工履约能力。(提供网查截图并加盖公章)
②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 为联合体全体成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查询时间须在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③拟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发布平台 ”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可查询到,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6)财务要求:
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 2021、2022、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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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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