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镜湖地块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土石方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5

公告截止时间:2025-04-30 12:00:00

镜湖地块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土石方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镜湖地块配套设施工程 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 土石方运输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项目包含新建 4 条市政道路及 2 条临时疏解道路,改造 1 条支渠。新建道路总长约 1.98 千米,秀雅二路为城市次干道,宽 30 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 40km/h,排水最大管径大于等于 1.5 米、小于 2.5 米,其中秀雅二路(贤才一路-贤才二路)段为半幅建设;秀雅一路、贤才一路、贤才二路均为城市支路,宽 20 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 30km/h,其中贤才一路(秀雅二路-秀雅一路)段、贤才二路(秀雅二路-雅新大道)段为半幅建设;临时疏解道路总长约 400 米,宽 10 米。支渠改造总长约 530 米,其中明渠段总长约 415 米,总宽度 15-20 米 ;土方弃置数量约90000立方米,石方弃置数量约1600立方米,运输至指定地点。

2.2.招标内容:镜湖地块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土石方运输 ,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广州空港经济区。

2.4.服务期: 120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服务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资质。

3.3.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同类工程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履约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

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进入评标环节。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交融网(原)(https://jrw.iccec.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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