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区己内酰胺部安全环保完善项目油水分离器\15m3/h石油类≤50mg/LCOD≤5000mg/L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区己内酰胺部安全环保完善项目油水分离器15m3/h石油类≤50mg/L COD≤5000mg/L,招标人为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油水分离器15m3/h石油类≤50mg/L COD≤5000mg/L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1 |
新区己内酰胺部安全环保完善项目 |
/ |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油水分离器15m3/h石油类≤50mg/L COD≤5000mg/L |
1.000 |
套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制造业绩提供有效商务合同复印件: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提供过滤器、聚结器撬装设备或含油性、酸碱性介质处理撬装设备1台套交货业绩,并提供对应业绩的最终用户联系人及电话。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技术规格书中标注“★”和“▲”的为重要技术条款,其中标注“★”的为否决条款,标注“▲”的视偏离程度进行评分或否决。卖方对重要技术条款必须逐条响应,并给出相关技术指标;如有与本技术规格书描述的要求不一致但能满足要求的,应论述其理由。未明确响应的一律视为偏离,标注“▲”偏离项不得多于3项,否则否决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4月25日9时0分至2025年4月30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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