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炼油厂三常装置电脱盐技术改造电脱盐罐内件\Φ3200×1400070-401/0116MnDR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炼油厂三常装置电脱盐技术改造电脱盐罐内件Φ3200×14000 70-401/01 16MnDR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脱盐罐内件Φ3200×14000 70-401/01 16MnDR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1 |
炼油厂三常装置电脱盐技术改造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电脱盐罐内件Φ3200×14000 70-401/01 16MnDR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完全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至少提供两套年处理量400 万吨或以上,交直流双进油双电场电脱盐设备运行4年或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发票、用户使用证明和联系人电话。发票提供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发票要求”执行。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4月25日9时0分 至 2025年4月30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7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5月7日9时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