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国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供汽管网扩建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2.1项目规模:临猗县国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供汽管网扩建工程全长约3.3km,工程内容包括管道安装及管沟开挖、回填和路面恢复、绿植恢复。管线全部为埋地敷设,管道采用钢套钢蒸汽保温管,配套蒸汽流量监测系统一套。
2.2招标名称:临猗县国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供汽管网扩建EPC项目
2.3招标编号:0632-2543G36E0275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工程包括工程沿线地质勘察及勘察报告编制、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的供应等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及报审等工作;地质勘察包括工程沿线地质勘察及勘察报告编制。
2.5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90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2)项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4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作出承诺);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或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网页查询截图。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为施工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2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7.3同一专业分工中,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7.4联合体各方以及与其具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4-25 12:00至2025-4-30 12: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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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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