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博物馆烟台福建会馆大殿屋面保护修缮工程(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5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227
项目名称:烟台市博物馆烟台福建会馆大殿屋面保护修缮工程(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01.999578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名称:烟台市博物馆烟台福建会馆大殿屋面保护修缮工程(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
2、采购内容及数量:本项目为烟台福建会馆大殿屋面保护修缮工程(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共一个标段
3、采购标的需符合的标准:采购标的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规范并符合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和合同的规定
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竣工(供应商可提供更短的工期)
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的通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四、响应文件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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