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利川市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障及水质提升—南坪乡大河水厂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0(登录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2-2025-00203

3、项目名称:利川市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障及水质提升—南坪乡大河水厂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5.624301(万元)

6、最高限价:195.624301(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包1(土建部分)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 C 类证书。 6.2 包2(一体化设备部分)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安全员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6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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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