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管网及场站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25本招标项目长春燃气管网及场站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长发改审批字【2025】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财政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燃气管网及场站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2.2招标规模:燃气管网改造、新建管网连接线、改造引入管共12426处、改造地下阀门110座、增设分段阀门23座、改造调压设施380座、加装燃气钢管牺牲阳极保护装置206套。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初步设计。
2.4工程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33007.98万元。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区内。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初步设计成果审批完成日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2管理团队要求:根据吉建设〔2018〕12号文件规定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由与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作为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相关证明,以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动力)担任(提供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其他设计人员:燃气专业负责人4人,须具有燃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管理团队全部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
3.3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9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7日08:00至2025年05月06日16:00前,……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