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市轨道交通2025年蓄电池采购项目01标招标公告

2025-04-25

郑州市轨道交通2025年蓄电池采购项目01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2025年蓄电池采购项目01标,招标人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 项目概况:为保障郑州地铁生产维护、正常运营,现采购2025年蓄电池等物资。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郑州市轨道交通2025年蓄电池采购、运输、搬运(含已拆卸电池及采购蓄电池搬移运输到指定地点(郑州市及辖区各县市)、安装(含故障电池的拆卸及采购电池的安装)、调试及质保服务。

2.5 交货期: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接到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6 交货地点:根据采购订单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物资总库、地铁车站出入口、站厅、站台或车站电源室等)。

2.7质保期:不低于5年。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需要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1)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已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轨道交通蓄电池供货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与供货清单,投标人所投蓄电池(阀控密封式胶体蓄电池(12V,200-237Ah))品牌须包含在业绩供货清单内)

(2)轨道交通限于铁路工程、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市域(郊)铁路系统、城际铁路系统、导轨式胶轮系统、有轨电车系统。

3.3投标人须是所投阀控密封式胶体蓄电池(12V,200-237Ah)的生产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取得所投蓄电池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若该物资生产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的,代理商投标无效。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信用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格式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5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