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中科炼化汽车区臭味治理及油气回收改造项目油气回收系统招标采购油气回收处理系统吸收+膜+吸附油气600m3/h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7%招标公告

2025-04-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中科炼化汽车区臭味治理及油气回收改造项目油气回收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油气回收处理系统吸收+膜+吸附 油气 600m3/h 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7%(登录后查看) , 招标人为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油气回收处理系统吸收+膜+吸附 油气 600m3/h 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7%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科炼化汽车区臭味治理及油气回收改造项目油气回收系统公开招标采购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油气回收处理系统吸收+膜+吸附 油气 600m3/h 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7%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招标技术文件《汽车区臭味治理及油气回收改造项目油气回收设施装置技术询价书》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满足招标技术文件《汽车区臭味治理及油气回收改造项目油气回收设施装置技术询价书》要求的业绩并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及技术问题,接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承诺本项目实施过程对现有在运的尾气回收装置的操作控制优化升级。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标准、工艺原理、控制逻辑、供货设备清单,图纸和参数指标等内容;方案必须是逐项响应招标技术文件《技术询价书》要求的具体措施,且不得有任何偏离。(3)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上下级关系的投标人投同一个标,不接受存在控股关系的投标人投同一个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4月25日13时0分 至 2025年4月30日13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登录后查看)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