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省矿产资源调查评审中心陕西省2025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

项目名称:陕西省2025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8月31日前提交成果,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年的技术保障及支持。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8月31日前提交成果,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年的技术保障及支持。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8月31日前提交成果,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年的技术保障及支持。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8月31日前提交成果,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年的技术保障及支持。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8月31日前提交成果,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年的技术保障及支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实地核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具有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

(4)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税务机关的证明材料。

(5)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2024年1月1日内以来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实地核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具有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

(4)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税务机关的证明材料。

(5)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2024年1月1日内以来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3(实地核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具有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

(4)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税务机关的证明材料。

(5)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2024年1月1日内以来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4(实地核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具有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

(4)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税务机关的证明材料。

(5)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2024年1月1日内以来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5(实地核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具有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

(4)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税务机关的证明材料。

(5)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2024年1月1日内以来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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