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
项目概况 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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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招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49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49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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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共采购仪器设备 6 台,分别为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气体分析仪(应急监测)、便携式气相色谱仪、便携式总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便携式甲醛分析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和全自动紫外石油类分析仪等设备。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5.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日起一年,如个别产品或设备在技术参数中另有约定则从其约定。 5.7核心产品为: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气体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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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至质量保证期结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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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4月27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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