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嘉兴港独山内河港池64TEU集装箱船舶通航安全论证专题研究方案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5
一、招标编号202

二、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对嘉兴港独山港区内河Ⅱ、Ⅲ号港池及其连通水域内64TEU集装箱船舶通航的交通流组织及通航风险进行分析研究,进行相关船舶进出闸和靠离泊实船测试,提出建议和安全保障措施,保证船舶航行及靠离泊安全,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

四、控制价

380000.00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在浙江海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江海港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实船试验或船舶仿真试验或通航安全评估”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航海技术类相关专业副教授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实船试验或船舶仿真试验或通航安全评估”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

(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报告须经审计单位盖章,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出具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作为相应依据来满足该项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5月06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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