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种植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2025-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N2

2.项目名称: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种植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磋商

4.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包

5.采购预算:296000元

6.最高限价:296000元

7.采购需求:

产品名称

产地

单位

综合单价(元)

数量

合计金额(元)

牙科综合治疗机

国产

37000

7

259000

种植牙科综合治疗机

国产

37000

1

37000

注:本次采购范围包括采购产品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装卸至指定地点的配送服务)、保险、检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内容。

8.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以下(1)或(2)资质:

(1)供应商为中国关境内生产企业的,应具有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

3.针对响应产品,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标后均须提供生产厂家(进口产品也可由其中国代表处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国内一级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响应产品或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若成交,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响应产品相应有效授权书(函)。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9点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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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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